不仅免掉几十万元罚款还不留污点上海三份清单让经营者“喘口气”

来源: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3-19 21:43:40 浏览次数: 1

  工作人员告诉张广才,根据上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其负责的企业可免于行政处罚。

  “简直不敢相信!”张广才表示,在过去,该企业可能因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面临2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更“要命”的是,行政处罚信息会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留下一个公开“污点”,对未来发展相当不利。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上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发布三份免罚清单,共包括50项市场监管领域免罚事项。截至今年8月23日,全市已有4208家市场主体免罚,没有留下“污点”,为及时改正和重新出发留足了“喘息”的时间。

  上海恩碟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16日,从事阀门的销售。2018年10月,当事人开始自行设计制作产品介绍等内容并在公司的官方网站发布。

  今年2月,当事人因涉嫌在其自建网站发布违法广告被举报。其相关这类的产品概述宣称“J640Y气动高压截止阀是由国内首次推出的气动多弹簧活塞执行机构和低阻值、双重密封结构的截止阀组成”“消防信号蝶阀是消防自动喷火灭火系统的最佳配套产品”。

  面对上门调查的执法人员,上海恩碟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广才心急如焚:“公司新招录的市场推广员对《广告法》缺乏了解,这下闯祸了!”

  据悉,近几年由于疫情影响,相关这类的产品的行情并不景气,2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对企业而言将是一次沉重的打击,留下“案底”,在特别看重信用的市场上将寸步难行。

  立案调查后,执法人员了解到经营者的苦衷,认为当事人适用免罚清单。其虽然在广告中违法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广告是在自有经营场所或者互联网自媒体发布,且属于首次被发现,因此属于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加之当事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案发后,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派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顺便”帮助当事人梳理、排查了一些未发现的违法隐患。

  “这也是一种‘雪中送炭’,我们感到了执法的温度。”张广才表示,相比一罚了之,上海创新的监管方式可以帮助企业从根本上重视问题、处理问题,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让经营者心服口服。

  据悉,截至今年8月23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对4208家市场主体实施了免罚,其中广告类占比最大,达到3434件。

  “通过精细化管理,不错放任何一个失信者,也不挫伤任何一个愿意守信却一时疏忽者继续发展的积极性。”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冯啸表示,三份免罚清单的落地,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许多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从中受益。

  免罚清单前,他们多数设立时间不长,合规意识和能力较弱,违法大多为初次或属于“无心之失”。一旦被处罚,可能会对他们短期的资金流造成较大的影响,更会因为处罚记录,对他们未来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2021年8月1日起,上海萨美细胞技术有限公司在其自建网站自行设计、制作并发布广告,含有“是从自体脂肪组织中经萨美细胞专利技术深低温糜化萃取获得”等内容,但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违反了《广告法》,将面临10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已于今年1月27日关闭相关广告网页。

  立案调查后,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及1个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一种用于脂肪组织提取液的提取装置”,专利权人就是当事人自己。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虽然当事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客观存在,但具备合法有效专利证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免罚条件。

  既要包容,也要审慎,免罚不等于免责。免罚仅免除了行政处罚,但并未免除所有责任,市场主体本身应履行的纠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消除影响等责任仍在。

  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科科长宗鸣表示,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除了责令改正外,还会对其开展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让他们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如何改正,避免日后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为了推动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把“送法”摆在执法前,在今年打造了法宣品牌“向阳花圃”,主动走进企业,根据公司需求,定制市场监管领域的法规宣传和案例指导。

  据透露,即使免于处罚,所有的不处罚决定都是在已经立案的前提下作出的,执法部门会出具免罚通知书,相关市场主体仍会在监管部门内部留档,作为日后监管执法的依据。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负责这个的人说,如果在首次免罚后再次违法,这样的一种情况将与违法维持的时间的长短、造成的社会影响、纠正程度等因素一同被纳入处罚的考量中。届时,假如发现曾免于处罚的市场主体“明知再犯”,将从严从重查处。